![]() |
近日,我市印发了《石嘴山市吸引高层次人才来石挂职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分七个方面26个条目,明确“挂职一个专家人才、确立一项研究课题、组建一个研究团队、保障一笔工作经费、培养一批本土人才”,吸引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的在高校、科研院所和市外党政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工作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年轻党政人才,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县(区)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学校、医院和市属大型企业挂职,献智献策,培养帮带一批本土青年才俊。
《办法》明确了挂职人选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乡科级职务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上市公司中层正职以上等资格或条件,可采取脱产挂职、半脱产挂职和顾问指导、短期兼职等弹性挂职方式,积极吸引高层次人才来石贡献聪明才智。挂职时间原则上为1至2年,确因工作需要延长挂职时间的,一般不超过一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挂职采取脱产挂职、半脱产挂职和顾问指导、短期兼职等弹性挂职方式,对个别有特殊要求的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灵活把握,合理安排,实现人才需求与人才引进的紧密对接。高层次人才挂职一般按需求对接、资格审查、确定人选、明确课题、组建团队、签订协议、备案管理、核拨经费程序办理。
在待遇保障方面,按照每个高层次人才研究团队2-5万元工作经费支持标准,由挂职地方财政部门前期预发2万元工作经费给挂职单位,专项用于挂职高层次人才研究团队课题研究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资料费等支出。待挂职专家人才领衔课题结题审验后,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再给予一定经费补贴。《办法》还明确挂职高层次人才可按照不低于石嘴山市F类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享受人才住房、子女入学等18项服务保障措施,可按照石嘴山市同级别干部享受地方相应奖励。对挂职期满综合考评“良好”以上等次的挂职高层次人才,聘任为市县(区)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顾问,授予石嘴山市“荣誉市民”称号,并按照不低于石嘴山市F类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继续享受相应政策。此外,优先采取入住专家公寓、人才公寓、干部周转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方式解决住房,并由挂职单位提供办公、就餐等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为挂职高层次人才购买不低于100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相应标准报销往返家庭所在地和挂职单位所在地的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