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公务员队伍“三强一高”工程,市委组织部严把标准、规范流程、强化服务,积极稳妥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
吃透政策规定,严把工作标准
加强对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公务员登记办法》以及自治区关于公务员登记的相关规定的学习研究,准确掌握登记政策要求。严格确定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范围和登记对象,综合考虑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方式,按照行政编制限额和规定条件,对新录用、调任、转任等登记对象进行甄别审查,区别不同情况确定予以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3种情形,对公务员身份存疑、信息难界定的,一律暂不登记;对政策不够明确、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汇报请示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依法依规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确保登记工作准确性和严肃性。2021年以来,共登记公务员377名,登记参公人员49名,全部按规定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登记效率
制定公务员登记工作流程图,明确管理权限,细化登记条件、规范登记程序,量化实施步骤,严格登记备案。结合机构改革、干部调整等情况定期对需要登记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对试用期已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转任人员、通过调任等方式到机关任职的人员等,及时通知相关单位上报登记请示。及时解决单位及个人在公务员登记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详细梳理招录、军转、调任、转任等不同类型公务员登记的各项政策要求及所需材料,对登记工作程序和呈报材料做详细说明,加强业务指导。
紧扣工作流程,严格归档管理
建立全市公务员(参公)登记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公务员登记审批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所有登记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台账。同时,对历次登记完成后所形成的《公务员登记表》进行分类整理,一份及时归入登记对象个人干部人事档案,另一份按照登记批次和登记文件归类整理装订,实现登记工作的闭环管理。对因调出机关、辞去公职、被辞退、被开除、退休、死亡等原因退出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清理出库,确保公务员信息库人员信息的准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