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重要党内法规。为督促县处级领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今年以来,石嘴山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将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重要党内法规知识考试的必考内容,旨在通过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今年共组织2期7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落实考试制度。将落实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重要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要程序和前置条件,市委法规室与组织部门及时沟通,确保拟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全部纳入考试对象。考试实行联合监考,由市委法规室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共同对考试进行全过程监督,严肃考场纪律、端正考风考纪,强化考试的严肃性、纪律性、公平性,确保检验出领导干部真实的理论水平。将考试成绩纳入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对考试成绩不合格且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
二是丰富考试内容,强化党规意识。增强党内法规约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聚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等3个清单,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重要党内法规作为考试必考内容,同时突出考试的灵活性和精准性,聚焦重点法规出好客观题,结合工作实践出好主观题,引导领导干部围绕学规学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执规责任制落实等方面谈认识、谈打算,做到既掌握党内法规知识,又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是拓展学习形式,深化监督实效。扎实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重要党内法规知识考试“+”系列活动,延伸开展监狱现场警示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给领导干部上好履新“第一课”,打好党规学习教育、执行监督“组合拳”,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红线,依规用权、依规办事,扛起党内法规执行的政治责任,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