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性认识,扎实有力推进人大领域改革,重点在思路、机制、方法上探索创新,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发展。一是提高立法供给质效。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召开立法计划项目协调会,制定立法及备案审查工作“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项清单,与市人民政府健全完善立法工作“双组长”制,组织有关调研座谈、专家咨询、立法协商等会议,顺利完成《石嘴山市湿地保护条例》制定和《石嘴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注重法规实施效果,首次组织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通过联合评估、问卷调查、专家论证等方式,对《石嘴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从制度设计、实施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评判,不断改进和提升立法质量。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等4项制度,完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四省八县”联合立法机制,以及立法征询、融合工作等9项制度,组织立法意见建议征集活动270余场次、征集建议1200余条,立法民意“直通车”班次更多、线路更广、覆盖更全。规范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指导梳理、录入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182件,收到并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决议决定4件、清理废止1件、修改1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增强监督工作成效。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意见征集、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等手段,聚焦全市打击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专题,联动县区人大常委会协同推进监督工作,形成叠加集成效应,监督成效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改进监督模式,采取“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方式对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连续两年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人员履职情况报告,连续三年监督全市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广泛运用问卷调查、随机抽查、小分队调研等方式,注重从“后院”和“角落”发现问题、找准对策,监督的力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做实监督闭环,出台《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的办法(试行)》,创新开展审议意见跟踪督办“三个清单”和满意度测评,形成交办督办、跟踪问效、反馈评价的工作闭环,使人大监督从“前半篇”向“后半篇”延伸。三是注重决议决定实效。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作为行使决定权的重点,依法就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审计工作监督,及时审查批准2023年市本级决算和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助力解决难题,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盯优化营商环境这一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开展执法检查,作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力促破解影响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紧扣影响经济发展的重点问题开展调研,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提升经济工作监督法治化水平,积极助力全市经济发展。保障外事活动,推进我市与国外城市间的交流活动,作出关于同意石嘴山市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撒马尔罕州努拉巴德区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供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整理:市委办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