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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贯彻落实<宁夏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党发〔2019〕9号
2019-05-05 17:23:00    来源: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19-05-05 17:23:00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石中央、区属各单位:

  《石嘴山市贯彻落实<宁夏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7日

  石嘴山市贯彻落实《宁夏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实施方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宁夏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宁党发〔2018〕40号)安排部署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石嘴山样板,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振奋精神,兴市富民,推进“两个转变”,奋力谱写新时代石嘴山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不断深化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农村各项改革,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推动和保障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动力。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主要特色优势产业现代化雏形基本形成,“一特三高”现代农业发展机制更趋完善,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5%以上;农民增收渠道得到实质性拓展,农村居民收入增幅持续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年均增长8.5%,差距逐步缩小;现行标准下3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销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低于3%;打造10个特色田园小镇、10个美丽家园试点村,培育100家一二三产融合优势企业;打造50个农村电商示范村、50个农村文化阵地、50个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村、50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培育500名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有活力。乡村振兴制度保障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到2022年,现代农业体系初步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农村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规划城乡发展空间,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强化空间规划管制,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修复自然资源,严守“三区三线”划定及管控。完善城乡布局结构,着力推进地区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小城镇和特色田园小镇建设,以镇带村、以村促镇,增强城镇对乡村发展的带动能力。科学界定村庄留存合并,建设一批中心村。引导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推进城乡统一规划,通盘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科学安排县域乡村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和村庄整治,推进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大武口区星海镇城乡空间规划。根据资源禀赋、村庄变迁规律和现状分布,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合理确定县域村庄布局和规模,强化空心村整治合并,防止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保护乡村特色和人文环境。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2.优化城乡发展布局。统筹利用生产空间,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统筹推进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创业园建设。合理布局生活空间,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科学合理划定管控边界,构建“一公里生活圈”“十分钟服务圈”“快速便捷商业圈”。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形成体系完整、功能完善的绿色生态廊道。全面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石嘴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落实单位:各县区

  3.分类推进镇村建设。推进集镇建设,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合并的思路,分类推进集镇和村庄建设,重点发展红果子镇、陶乐镇、星海镇3个中心镇,兼顾一般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产业、人口向中心镇集聚。突出产业融合、产村融合、产城融合、产旅融合,梯次推进特色田园小镇建设,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以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为重点,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人口、产业向聚集类村庄集中,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工业商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引导部分城郊村逐步纳入城区范围或向小城镇转变,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和面向周边乡村的生产生活服务中心。加大对传统特色村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重点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科学界定保留村庄和合并村庄界限,重点对不具有保留价值的空心村、零星散居、房屋空置率超过40%的自然村分期分批进行搬迁合并。严禁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严格限制拟合并村庄的新建、扩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二)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格执行“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持做到“六个精准”,实施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销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基础。

  4.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着力完善移民安置区水电路、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等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施产业扶贫带动工程,大力发展制种、瓜菜、草畜等优势特色产业,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实施科技人才保障工程,每个产业组建一个技术专家组和服务团队,每个村有服务工作站。实施金融扶贫助推工程,推广“盐池模式”“蔡川经验”,实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助农取款服务点全覆盖。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培育工程,大力发展资产租赁、生产服务、股份合作、经营合作、扶贫车间等多种经营,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增强贫困村“造血”功能。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巩固提升1-2个致富产业;每个产业培育1-2个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村生活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全面消除“空壳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水务局、交通局、金融工作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实施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计划,建立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的长效机制,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效。坚持脱贫不脱政策、不脱项目,脱贫攻坚期内,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人口继续给予帮扶。扎实做好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确保每个迁入家庭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建强移民村基层党组织,全面加强社会管理事务,妥善解决移民住房困难、边缘贫困人口发展和自主迁徙居民遗留问题,及早谋划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20年完成后的发展思路。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三)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6.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确保粮食产能。大力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和盐碱地改良工程,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3万亩。实施设施农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集成良种良法推广应用,提高综合产出效益。实施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提升工程,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发展。实施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工程,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县、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村级益农信息社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建设基于卫星遥感、航空无人机田间观测一体化的农业遥感体系。到2022年,全市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3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100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40万吨以上;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6%,巩固提升平罗县、惠农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建设水平;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20个;创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示范县(区)1个,建设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基地40个、村级益农信息社150个左右。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石嘴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商务局、科技局、网信办、粮食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7.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一特三高”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以瓜菜、制种、草畜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打造宁夏外销瓜菜主产区、国家级种子产业融合示范区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发展枸杞、酿酒葡萄、生态水产等县域小板块特色产业,增加特色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行动计划,完善产业关键环节技术标准,实现主要农产品标准化技术全覆盖,全面推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品牌化销售。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集中打造惠农枸杞、脱水蔬菜、瓜菜种子、沙漠西瓜、牛羊肉、富硒农产品等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知名品牌,把“原字号”“老字号”品牌唱响做靓,办好宁夏种业博览会,积极开展农业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实施产业兴村强镇行动,倡导“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建设一批产业强村强镇,培育县域经济发展新动能。到2022年,创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个;建设制种基地18万亩、瓜菜基地25万亩、优质饲草基地15万亩,建成4万头优质奶源基地、出栏160万头(只)优质肉牛肉羊基地;培育区域公用品牌5个以上,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30个以上;特色优势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90%以上,标准化生产比重达到80%左右;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培育产业强镇2个、农产品出口企业3家。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石嘴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8.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一批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支撑、与“互联网+”紧密结合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模式,清理“空挂”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僵尸企业”。实施龙头企业带动产业融合发展行动,强化农业生产与加工、流通、销售、旅游等二三产业的连接。推动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兼并重组、集群集聚,组建联合体,培育上市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产业化、规模化的农业项目,加强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用途管制和风险防范。实施新型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体培育工程,建设一批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站。制定出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政策,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休闲农业、精准农业等现代农业新业态。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增强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到2022年,培育家庭农场6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0家、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80家,多种形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到45%以上;建设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2家、综合服务站3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工作局、文化旅游广电局、粮食局、供销社

  落实单位:各县区

  9.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聚焦瓜菜、制种、草畜优势特色产业,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强“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工程,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联盟、创新中心“三位一体”的创新平台,推进成果集成应用,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大对创新团队支持力度,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持续巩固提升各类技术创新平台的创新实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引导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所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试验、集成、熟化先进实用技术,繁育、示范、推广新品种。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服务。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协办科技型实体。到2022年,农业科技投入占全市科技投入20%以上;开展农业关键技术攻关,筛选推广重大农业先进实用技术20项;主要农作物良种化率达到95%,畜禽良种化率达到98%;建设自治区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3个,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石嘴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10.强化水资源支撑保障。实施城乡供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协调推进银川都市圈骨干供水工程,提标改造农村供水水源和净水设施,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防洪减灾工程,提标改造贺兰山拦洪库,完善农村基层防汛抗旱预报预警体系。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加快推进以水权交易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重点的水利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大力实施农业节水行动、现代灌区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节水型乡村。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地下水年度用水管理,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区。推进乡村湿地保护恢复和综合治理,整治乡村河湖水系,建设农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实施智慧水利工程,推进水信息整合共享,提升乡村水利管理服务水平。到2020年,治理地下水超采区447平方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到2022年,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02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9万亩以上,智能化高效节水面积达到9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深入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激活乡村发展新动能。

  11.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支持平罗、惠农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转化增值。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坚持“一镇一业”“一镇一品”“一镇一韵”,培育3个中心镇,打造10个特色田园小镇。巩固提升美丽家园试点村建设成果,推动龙泉村创建自治区乡村旅游示范区,将东永固村打造成“两山”理念示范村、东西合作样板村。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加强厕所、停车场、旅游驿站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推进“互联网+乡村旅游”模式,培育建设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示范村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行动,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企业发展产销对接的电商新业态,创建一批农村电商产业园、物流园、创业园。探索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打造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示范区。到2022年,打造国家级田园综合体2个,培育星级休闲农庄30家以上,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00家以上;创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个、自治区级5个;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亿元。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商务局、交通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12.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佣+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险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将财政扶贫、农业产业化扶持等资金入股龙头企业,通过折股量化让农户参与分红。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探索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数量作为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增强农民就业能力,推行终生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就业援助行动,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到2022年每年培训4000人,转移就业4万人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13.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实施“引凤还巢”工程,引导科技人员、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实施“名誉村长”“双百(百村百企)”结对帮扶工程,出台激励帮扶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家、市属企业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实施农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设立农村创业扶持基金,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园、“星创天地”等双创载体,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支持下乡返乡人员和农民创业。实施育才强企计划、巾帼创业行动、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计划。到2022年,培育国家级“星创天地”15家以上,培训农村双创人员和双创导师200人次,创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双创示范园3个,聘任优秀民营企业家“名誉村长”100名。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非公经济中心、石嘴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市科技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团市委

  落实单位:各县区

  (五)建设美丽乡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建设美丽乡村。

  1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修编,推进实用型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改造四项硬任务,加大试点县(区)、乡、村创建力度,示范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推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完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立清扫保洁、转运处理、运营维护运行体系。科学布局污水处理设施,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城镇近郊村庄生活污水逐步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在有条件的村庄推进水冲式厕所改造,在集镇、村部、市场等人流量较大区域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厕所。加大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增绿工程,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绿化美化村庄,打造具有乡村特色的绿色景观。以建设美、经营美、传承美为重点,建设一批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立市、县(区)两级财政投入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护长效机制,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到2020年,自治区确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县(区)、乡、村全面完成创建任务;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90%左右,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基本消除;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率达到100%。到2022年,建成美丽乡镇8个,美丽村庄达到40%以上;农村地区生活用水、重点流域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15.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推进畜禽粪污、秸秆、病死畜禽、农田残膜、农村垃圾等废弃物减量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平罗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实施农业绿色生产行动,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机械深施等施肥模式,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动环境监测和执法向农村延伸,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和污染物进入农村。到2022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主要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7%。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统防统治覆盖面达到60%,绿色防控技术达到30%以上,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保持负增长。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16.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坚决打好生态建设保护持久战,实施贺兰山东麓山水林田湖草湿地生态修复工程试点。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实施黄河母亲河保护行动、湿地保护与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推进沙湖至星海湖水系联通工程和黄河、沙湖、星海湖、第三、第五排水沟综合治理。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倡导每人每年植活一棵树。严格落实封山禁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荒漠、半荒漠草原生态系统修复和保护。对集中连片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使用1-3%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设施农业等相关产业开发。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红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扩大商品林经营自主权,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到2022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3.7%以上,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达到39.8%,人工种草面积稳定在15万亩。全市湿地面积稳定在65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5平方公里。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六)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17.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工程,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思想认同、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深入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着力培树一批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创业人员、“三农”干部等先进典型。建设县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提高县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广泛开展“家和万事兴·中国梦石嘴山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评选表彰一批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好儿女等,引导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深化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级“两会一约”作用,深入持久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项行动”,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到2022年,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达到90%以上,各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比例达到15%以上。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市人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妇联、文联、团市委

  落实单位:各县区

  18.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传统文化浸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修复、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等工程,挖掘保护好红色基因文化、传统建筑、灌溉工程遗产等物质文化遗产。深入挖掘各类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建立重点保护项目库,传承剪纸、刺绣、泥哇呜、葫芦烙画等民间工艺、艺术、戏曲、曲艺、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特色文化品牌,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的乡土文化人才,打造一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鼓励支持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推动文旅融合,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文联、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团市委

  落实单位:各县区

  19.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不断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基层辐射延伸。实施乡村文化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打造“百姓舞台”,建设文化广场,配齐文化专管员,让农村群众就近参与群众文化活动、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开展“农民丰收节”“乡村文化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实施乡村文化人才提升计划,创作一批贴近百姓生产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服务和监管,简化农村文化市场经营项目、文化活动申报环节。实施农家书屋网络化建设工程,实现城乡借阅一卡通用。到2020年,打造农村文化阵地50个。到2022年,实现乡镇综合文化服务机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体育设施全覆盖、全达标;每个建制村建成一个文化广场;每年送戏下乡200场以上、开展广场群众文艺演出120场以上、农村电影放映3000场以上。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文联

  落实单位:各县区

  (七)提升现代乡村治理能力。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大力实施组织振兴计划,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新格局,确保乡村社会始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20.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星级基层党组织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三大三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行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引导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良性有序发展,逐步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组织体系。实施村级“两个带头人”工程,开展村党组织带头人、致富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推进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培养党员力度,完善村“两委”后备人才库,形成梯次接续机制。落实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制度。全面推进基层从严治党,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惩处农村、扶贫领域等微腐败。持续加大农村党建投入力度,足额保障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全面改造不达标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到2022年,培育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党组织30个,培树一批优秀村干部典型。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纪委监委、财政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21.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推行“55124”工作模式,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高村级民主治理水平。推广“村廉通”,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实施“法律进农村”宣传教育计划,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大力塑造乡村德治秩序,注重树立宣传新乡贤典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残疾人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开展村居平安创建,推进农村“雪亮工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加大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全面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市司法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民政局、公安局、信访局、妇联、残联、团市委

  落实单位:各县区

  22.提升乡镇服务能力。结合机构改革,科学设置乡镇机构,优化基层站所、服务中心人员配备,提升服务“三农”工作水平。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优化本乡籍干部结构比例,确保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本乡籍干部。实施乡村便民服务体制建设计划,按照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标准,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实施“互联网+农村社区”计划,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分级培训制度。开展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集中清理整治活动。严格控制对乡镇设立不切实际的“一票否决”事项。到2022年,建成职责明确、管理精细、服务高效的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民政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提高农民生活保障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3.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改造农村公路危桥,推进自然村道路硬化,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加强国有农场、国有林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工程,改造或建设农产品综合物流服务中心、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实施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新一代信息网建设工程,改造提升农村电网,扩大清洁气体燃料利用规模,持续加强光纤到村建设。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农村气象信息服务工程,增强农村灾害防御和救灾能力。到2020年,在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基本实现物流配送网点全覆盖;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农村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40%。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气象局、工信局、网信办、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星瀚集团

  落实单位:各县区

  24.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促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乡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互联网+教育”工程,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合理布局乡村学校,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着力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健康乡村计划,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深化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改革,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全面、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鼓励持续参保,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实施社会保障卡工程,不断提高乡村持卡人口覆盖率。推进农村养老计划,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到2022年,基本实现农村教育质量提升“三全两高一大”目标;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80%以上,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门急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65%左右;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九)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各种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激发农村内部活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

  25.推进农村转移人口政策接续。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完善与户籍制度相衔接的各项配套政策,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有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落户,保障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农民工在流入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民政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26.培育多层次乡村人才。落实好“石嘴山人才新政33条”,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鼓励社会各界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推进乡土人才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产业发展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和农村经营管理人员,培养一批农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推进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推进农村专业人才培育计划,围绕农技推广、规划建设、环境整治、卫生教育、农机装备、市场信息、农产品安全等专业人才,提高服务能力。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好基层专业人才职称评聘、创业扶持、待遇保障等政策措施。到2022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以上;科技特派员队伍规模达到400人以上,每年引导150名专业人员到农村开展专项服务,每年重点扶持培养10名左右急需紧缺人才,组织培训乡村财务会计人员300名。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科技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妇联、团市委

  落实单位:各县区

  27.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完善产权制度和市场化配置要素,深化农村改革,增强改革系统性、协同性,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全面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

  (1)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落实衔接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做好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统一入库、应用转化工作,在全区率先实现“以网管地”。探索“三权分置”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农村各类产权应确尽确,不断完善各类产权抵押贷款机制和贷后风险处置机制,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总结平罗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和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稳步在全市扩大试点。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和有偿调剂制度,开展农村闲置房屋收储、“空心村”整村整治和建设用地结余指标公开交易试点,盘活农村各类存量用地,为农村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稳慎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在有条件的村探索推行农民承包地“一块田”改革,解决土地零碎化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落实单位:各县区

  (2)推进以产权制度为重点的各项改革。扎实推进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为全区全国出经验、出亮点。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为重点,分类有序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全面完成“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颁证。实施新型乡村集体经济振兴计划,提升富裕村、壮大一般村、扶持薄弱村、消除空壳村,盘活存量资产、挖掘资源性收入、提高经营性收入、增加服务型收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通过项目开发、入股或参股、农业产业化、村企联合等途径,推动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到2020年,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村50个。到2022年,所有行政村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行石嘴山中心支行

  落实单位:各县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市、县(区)两级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切实加强各级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按照规定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建立县(区)、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实绩考核和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承担牵头任务、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对标对表、积极作为,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要按照市级贯彻落实方案制定好工作推进计划,聚焦乡村振兴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上下联动、集中突破,落实好重大工程、行动、计划,确保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投入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四个优先”的总方针,扎实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优先考虑干部配备,建立“三农”工作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把熟悉“三农”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一线和县(区)、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党政班子,建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要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要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市、县(区)统筹各类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激励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助力乡村振兴。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三)强化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各类示范村、镇、企业创建,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积极推广先进典型案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发挥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和各类协会聚才优势,推进“巾帼行动”“青春建功”服务乡村振兴,汇聚乡村振兴磅礴力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把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贯穿于乡村振兴全过程和各环节,让广大农民群众共建共享乡村振兴成果。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设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区)、乡(镇)单项奖,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及时指导各县区、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每年对成绩突出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专题活动,通过开展“三农”干部轮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形式,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思想基础。市、县(区)宣传、广电、涉农等部门要聚焦乡村振兴战略部署、重点任务,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动态信息、“两微一端”等媒体,持续加大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一批乡村振兴的鲜活经验,积极培树一批乡村振兴的突出典型,在全市营造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实施乡村振兴的全过程,及时掌握基层一线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实化措施,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

      1.《石嘴山市贯彻落实宁夏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主要指标一览表

  2.《石嘴山市贯彻落实宁夏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

【编辑】:
【来源】:石嘴山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