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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就业
2020-11-27 15:38:00     来源: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0-11-27 15:38:00

  一、服务内容

  全职引进人才配偶到大武口区首次就业的办理事项。

  二、就业措施

  1.人才配偶就业会同用人单位,参照原工作单位性质、身份及专业特长予以安置。原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原则上按《大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办法》调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原属国有企业的,根据个人情况协调推荐到辖区国有企业就业;原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给予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

  2.全职引进人才(取得宁夏户籍)配偶自愿参加我区公务员、事业单位、特岗教师招考(聘)的,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3.全职人才配偶暂时无法就业的,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

  三、办理程序

  由用人单位牵头,区人才工作领导小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安置。

  四、办理所需材料

  1.结婚证

  2.人才配偶相关证书等佐证材料。

  五、办结时限

  各项申报资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地址及咨询电话

  大武口区人才服务窗口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青山南路13号(大武口区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人才服务窗口);电话:0952—401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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