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 2020 年度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的通知》(宁卫办发〔2020〕190号)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把“千名医师下基层” 对口支援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引导和支持城市广大医务人员深入基层,服务百姓,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群众基本健康需求保障不足等问题,建立城乡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规范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秩序,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便捷、优质、高效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健康宁夏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罗县“千名医师下基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 丽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文忠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林海亮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王久林 县人民医院院长
冯奇刚 县中医院院长
黄佳丽 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劳资科科长
杨 霞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科科长
各受援单位院(站)长
三、明确目标,注重实效
各对口支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造条件动员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要按照《自治区原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计发〔2017〕38 号)要求和既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对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管、考核,把对口支援工作做细、做实,推动支援任务落到实处。要通过“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开展和深化,在全县基本建立对口支援基层卫生服务长效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逐步下沉基层,促进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确保 2020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各支援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凡晋必下”要求,及时做好年度对口支援下基层活动的计划安排、人员派驻、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各受援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好年度本单位对支援派驻人员的计划需求、食宿安排、工作安排、专业宣传、日常监管及派驻人员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各派驻人员要认真履行受援单位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支援任务,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平时绩效评定手册》和《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工作鉴定表》。
五、统筹安排,突出重点
2020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展时间统一调整为2020年6月1日起到2021年5月31日止。按照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宁党疫组发〔2020〕2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宁卫办发〔2020〕122号)文件精神,医务人员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不再安排2020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任务。2020年度各支援单位派出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特殊紧缺专业(儿科、妇科、心内科、中医)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护师、检验技师、影像心电技师、药剂师等人员确有困难的,可选派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初级职称人员。派驻人员原则上采取全脱产方式,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派驻人员,对全脱产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岗位特点,经县卫生健康局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备案后,可采取半脱产支援方式,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派驻人员排班(每周不少于 3 天)。特殊情况可实行轮换制,一年内每个岗位可轮换 2 人次,每人次下基层服务时间应不少于 6 个月。针对实际实行轮换制的支援单位必须提前在县卫生健康局基层科备案。
六、积极落实,完成任务
1.指导卫生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重点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规范行政及业务管理,健全院内医疗、医技、护理等各种规程。
2.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通过组织查房、病案示教讨论、专题讲座等方式,对卫生院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临床带教及业务指导。
3.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帮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并指导病历、处方、诊断报告、医疗、护理相关文件书写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院内感染管理。
4.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帮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指导建设中医等特色专科及检验、放射等功能科室,培育推广 2—3 项适宜新技术,开展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5.积极参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工作。指导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相关项目的实施,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组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重点对社区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参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创建。
七、落实政策,保障待遇。
支援单位派驻人员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工作时间,计算为到基层服务时间,并作为“凡晋必下”职称晋升的依据。基层单位应为服务基层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无法提供食宿的,由派驻单位和基层单位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报销食宿费用。派驻人员在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支援派驻单位保证其原有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岗位、职务、职称等不变,根据下基层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在年度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按照《自治区人才办、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卫计发〔2018〕11 号)精神,在“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期间,派出单位保留卫生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并根据服务单位考核结果发放平均奖,派驻工作期间与服务单位职工同等对待,参与服务单位绩效分配。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医务人员,派驻单位应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并创造条件支持派驻人员在受援基层卫生机构积极工作。
八、强化管理,专款专用。
“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对口支援活动派驻人员的生活、交通方面的补助及为支援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等,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不在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范围内的的其他人员,严禁用项目经费为受援单位购置设备、煤炭等物资以代替派驻人员。2020年补助标准仍按 2019 年标准执行,鼓励支援单位对派驻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补助。县卫生健康局将严格落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管理办法》和绩效评定细则,不定期督导检查。实行“行政部门定期检查、支援单位平时督查、受援单位日常考核、派驻队员相互自律、社会群众公开监督”的管理制度,各支援单位、受援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管理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部门配合、措施到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千名医师下基层” 对口支援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凡派驻人员在“下基层”活动期间出现病假(≥3 天)、婚假和因单位公事请假的,必须由派驻单位出具请假手续并加盖单位印章,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九、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医疗卫生单位充分利用报刊、新闻、手机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调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将支援专家的相关信息宣传到辖区每个居民,做到家喻户晓,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将支援专家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设置“支援专家工作室”,便于群众看病就医。县卫生健康局将深入挖掘对口支援活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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