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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2023-05-12 18:36:00     来源: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3-05-12 18:36:00
  为进一步加强石嘴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切实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50名(大武口区拟招录25名、惠农区拟招录10名、平罗县拟招录15名),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抢险救援、车辆驾驶、接警调度等工作。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社会抢险救灾等工作。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4.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政治合格,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至28周岁(1995年4月12日至2005年4月12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和获得车辆驾驶B2以上资格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2岁。

  6.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驾龄及特殊专业人才,可优先录用。

  7.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的;

  (2)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与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3)本人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纹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5月26日。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附件一),粘贴近期一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hua_031516@qq.com。咨询电话:0952-2015234。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5:30(节假日除外)。

  3.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近亲属)真实信息不符或隐瞒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录有关现场复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式录用环节通知公共,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工作号:石嘴山消防。

  (二)现场复核

  应聘对象根据初审结果(电话或短信通知),按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退伍证、鉴定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

  (三)体能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科目: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的受测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考核。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情况由本人承担后果。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现场进行申诉,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试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笔试

  笔试主要以消防基本常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内容为主,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阅卷结束后,招录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临场应变和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综合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的考生,取消招录资格。报考者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最终考核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六)体格检查

  成绩公示后由支队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内容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因体检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治审查

  按照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入围人员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核查。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八)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微信公众号:石嘴山消防)。公示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开展为期3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与支队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自接到录用通知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

  1.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三个月)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正式聘用后,人员薪资待遇构成主要为基本工资、执勤补贴、月度绩效、出警补助及安保补助。其中基本工资为2591元/月,月度绩效上限为1000元/月(根据实际表现评判),执勤补贴50元/天(按照实际在位天数发放),出警补助100元/天(火灾二级警情以上,抢险救援三级警情以上),安保补助100元/天(重大安保期间按照实际在位天数发放)。另外,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等逐年递增,单位统一缴纳社保(个人缴纳426元/月)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234元/月)。

  2.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备勤,实行轮休制,每月轮休天数不低于8天(遇参加重大应急救援、安保任务未正常轮休的可视情予以补休)。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由单位统一提供住宿、伙食和服装保障,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4.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优先推荐入党,优先选拔担任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等岗位。

  5.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驾驶员等岗位享受岗位津贴。

  6.年度工作或参与重大灭火救援任务表现突出的,可以享受立功、嘉奖表彰。

  7.依法参加工会,享受相关待遇、维护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应聘者报名时正确填报报名表发送完整word文件并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文件,不接受小程序、app链接、照片等形式报名。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录期内有效。

  (五)对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本人自愿放弃的、被实名举报并经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空缺名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在招录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面试、笔试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可根据各消防站执勤力量需求进行岗位调整。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

  1.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doc

  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编辑】:
【来源】: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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